尚未作出结论的; 4、因其他北京速记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

日期:2016-09-01 / 人气: / 来源:网络整理

因检察工作需要,扬州国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请制书记员。特制定如下简章:
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1、具有中华国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检察工作,录音整理,操行良好,遵纪守法,本人及家庭重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载,北京速记,无不良爱好,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;

3、年纪在25周岁以下(1991年4月18日以后出身);

4、大学以上学历,电脑操作熟练;

5、具有法律、中文或盘算机专业(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专业目录请求);

6、身材健康,五官端正,无残疾,无口吃、色盲、纹身,双眼纠正视力均为5.0以上,无沾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,隐瞒者责任成果自负。

二、不得报考聘请制书记员的情况

1、曾因犯法受过刑事处分的;
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吸收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
4、因其他原因不合适在国民检察院工作的。

三、报名

1、报名方法:在扬州人才市场网()下载《招聘聘请制书记员登记表》(附件),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材料,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、2张2寸免冠照片一并递交扬州市国民检察院干部处。

2、报名时间:2016年4月18日至4月28日下午6:00。

3、资格审查: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将审查成果通知报名者本人。

4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,由扬州市国民检察院另行通知。

四、测验

1、测验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中上旬,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2、测验分为笔试、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和面试,分辨占总分的20%、30%、50%。

3、笔试重要考核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,不指定参考用书。

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的速录方法包含拼音、五笔两种速录方法,根据记载速度和正确率评分。

4、根据笔试、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成绩之和,由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:3的比例断定进入面试的人数(含同分并列者),人数未达到1:3的,所有参加笔试及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的人员均进入面试。

5、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五、体检和考核

1、根据测验汇总成绩,按招聘打算数1:1的比例从到低分断定参加体检的人员,如考生测验总成绩雷同,按笔试和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成绩之和由到低分断定参加体检人员;笔试和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成绩之和仍雷同,按盘算机文字速录测验成绩由到低分断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;

2、对体检合格人员,由扬州市国民检察院进行考核。

六、公示与聘请

1、扬州市国民检察院根据测验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断定拟聘请人员名单后,在扬州人才市场网上进行公示;

2、公示期届满,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扬州市国民检察院不予录用;

对没有问题或所反响的问题不影响聘请的,由扬州市国民检察院试用三个月,会议速记,重要进行书记员业务技巧培训。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,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聘请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,派往扬州市国民检察院从事聘请制书记员工作。

七、相干待遇

1、试用期每月工资为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。试用期满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后,与扬州市国民检察院其他聘请制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。

2、聘请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、产假、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。

3、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。合同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,可以续签劳动合同。

八、扬州市国民检察院接洽方法

咨询电话:0514-87859509 87859903

接洽人:扬州市国民检察院干部处 汪定 胡冬梅

地址: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,邮编225009

电子邮箱:yzjcygbc@163.com

原标题:2016年江苏省扬州市国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请制书记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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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扬州市国民检察院招聘聘请制书记员登记表.xls

作者:北京速记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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