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媒体名誉侵权录音整理 “世奢会”二审败诉

日期:2016-09-13 / 人气: / 来源:网络整理

11月9日上午,备受关注的世奢会(北京)商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世奢会北京公司”)与南方报业团体、新京报社系列名誉权纠纷案件,在北京市第三中级国民法院二审宣判。法院认定相干媒体的报道具备事实根据,驳回了世奢会的所有诉讼恳求。

世界奢侈品协会(以下简称“世奢会”)自称是一家全球性的非营利性奢侈操行业管理组织,在《南方周末》、《新京报》等媒体刊发质疑该组织的报道后,这家“国际组织”对相干政府部门、报社及记者个人发起了一系列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,原《南方周末》记者陈中小路及最初的爆料网友“花总丢了金箍棒”(以下称“花总”)在报道后遭到刑事调查。(详见中国青年报2014年5月12日《报道世奢会之后》)一审判决相干媒体败诉。

二审期间,《新京报》及《南方周末》均向法院供给了一审并未供给的匿名爆料人身份材料,世奢会则供给了新的证人,称采访是由前新京报记者刘刚及“花总”安排。此外,“花总”在出庭为《南方周末》作证后,曾在法院门口遇袭。

法院没有采用世奢会的新证据。法院指出,“消息媒体有正当进行舆论监督和消息批评的权利”,“不可否定,文章整体基调是批评的,部分用语尖锐,但这正是批评文章的特点,不应因此否定作者写作目标的正当性”。

世奢会首席代表毛欧阳坤没有涌现在今天的宣判现场。他在吸收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和短信采访时表现,对判决成果感到“十分意外”,将提起申述,并会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:“在法律程序上,二审还不算最终成果,世奢会将抗诉到底,请求再审。”

认定匿名信息真实

新京报社、南方报业团体与世奢会北京公司的系列名誉权案件中,匿名爆料人的身份一直是争议的要害,世奢会方一直认定这位匿名爆料人系“花总”安排的虚伪爆料人。

在《新京报》及《南方周末》的中,曾引用一名世奢会离职员工的消息源称,世奢会发布的行业数据是连夜从网上扒下来的,不具有任何权威性。在《新京报》的报道中,该匿名员工还披露,世奢会在举办展会时,曾用低档红酒冒充高级红酒,北京速记公司,展品也非厂商自己供给。此外,世奢会还曾找日本料理店的老板娘扮作日本使馆的官员参加发布会。

在系列名誉权案件一审中,《新京报》及《南方周末》均以媒体有任务掩护采访对象为由,没有向法庭提交该采访对象的任何个人信息。但世奢会方面却供给了一个名为“王自强”的男性证人,这名证人声称,自己就是《南方周末》稿件中的匿名线人“张帆”及《新京报》稿件中的匿名线人“唐路”。而他所说内容,均是在“花总”授意下作出的虚伪陈述。这项证据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相干媒体一审败诉。

不过,采访录音及两位记者均表现,他们的采访对象是世奢会的一位女性员工,而王自强是一位男性。而王自强此前吸收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,对《南方周末》当事记者外貌的描写存疑,且所述见面地点与该报记者的实际行程有出入。

二审时“王自强”并未出庭作证,但世奢会方面有3位新证人出庭,称两家媒体的匿名信息是原《新京报》记者刘刚及“花总”安排之下的一场采访。其中,名为崔书铭的女性证人称自己是《新京报》稿件中的“唐路”。她称,经“花总”的好朋友介绍,自己答应扮演世奢会的员工吸收采访,并介绍自己的“好姐们儿”,也就是媒体口中的匿名线人,假装世奢会员工吸收了采访。

今天的二审中,新京报社向法院供给了这名匿名线人的个人身份信息,包含邮箱、工作证件、身份证等,并当庭播放了部分采访录音。此外,这位匿名证人也吸收了南方报业团体委托律师的调查,并出具公证视频,阐明自己的身份。庭审时,世奢会方证人崔书铭却无法说出自己“好姐们儿”,即那位匿名线人的年纪、工作、口音,刘刚和陈中小路均表现自己之前从未听说过崔书铭。

法院没有采信世奢会的新说法。

法院在涉及新京报社的相干判决书中指出,新京报社提交的“唐路”的采访录音显示,被采访对象为女性,采访时间为2012年6月8日,分次采录,总时长4个多小时,采访速记文本近百页。采访过程没有时间束缚,全程流畅,无事先安排、现场表演的痕迹。在录音中,被采访对象主动表达的意识较强且表述流畅连贯,对刘刚询问一直较为配合,未表现出勉强或拒绝态度。

法院还表现,世奢会北京公司“虽有反驳,但其申请出庭的崔书铭的证言不足以颠覆采访录音的真实性,不能证明刘刚的采访对象是被收买的虚伪爆料人”。

作者:北京速记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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